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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宿迁5月9日电(通讯员祝东萍)近年来高涨的油价,让不少人纷纷感叹“买得起车开不起车”,同时也让不法分子嗅到了“商机”,做起了“黑油”“私油”买卖,最终身陷囹圄。
2022年5月至6月间,王某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改装的装有储油罐的轿车批发汽油进行出售,并将汽油储存在其出租的一民房院内。
2022年6月中旬,王某通过轿车储油箱运输的方式,从储油铁罐内抽取汽油提供给男友所在工地车辆使用。
2022年7月1日,王某再次驾驶轿车装运汽油,在将该车储油罐加满油准备驾驶时,汽车发生自燃引发火情,造成轿车损坏,因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赶到未酿成严重后果。案发后,民警在该车内储油罐、院内储油罐查获疑似汽油液体共计3844升。经鉴定,从大众轿车的储油罐、院内储油罐内提取的液体中均检出汽油成分。
而就在存储汽油的民房附近200米内,就有汽车站、眼科医院、幼儿园、居民小区。
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王某无从业许可存储、买卖汽油,数量较大且有现实危险。
2023年5月5日,经该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危险作业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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