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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图)
珠海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一览
上限:31,533元
下限:1,90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1,533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
*执行日期区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拓展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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