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支付 远洋难行|全球今头条

来源 : 北京商报 时间:2023-03-23 10:40:23

原本以为已经“上岸”的远洋,在这个小阳春来临的年报季前,宣布延期付债。3月21日晚间,市场传出消息,远洋集团已根据相关条款规定,选择对其次级永续美元债本期票息进行递延支付。3月22日早间这一消息记者得到证实。知情人士透露,远洋发行的这笔永续债是次级永续结构,根据发行条款,票息是可以递延支付,并进行累计。尽管不算传统意义上的违约,但在小阳春普遍到来的当下,这一次的递延支付传递的信号意义依然让市场担忧。

“根据条款规定延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月21日,有市场消息称,远洋集团已告知部分债券持有人,将延期兑付原定于周二到期的美元永续次级债利息,涉及债券本金为6亿美元,到期日所需支付的利息为2060万美元。

一位接近远洋集团的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该笔永续债是次级永续结构,根据发行条款,票息可以递延支付,并进行累计。公司已根据相关条款规定,选择该笔美元永续次级债本期票息进行递延支付。

据了解,远洋集团于2017年发行的6亿美元次级永续债,票面利率6.876%。此笔债券在会计上认定为100%权益,自发行之日起仅需第十年一次性跳息100bp,之后永不跳息,债券不设投资人回售权,无实际到期日,每半年付息一次。

另外,上述美元债在2022年9月21日,即首个赎回日,远洋集团也没有赎回而是选择票息重置,从原先的4.9%上升至6.875%。

针对票息递延支付的原因,上述人士称,基于公司现金流稳定的考虑,进行票息递延支付,这本身也是该笔永续债的合理权利,可以保障后续到期债务的及时兑付。

另有媒体报道称,远洋集团票息递延支付的通知,是在3月17日发出的。但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远洋集团应该在3月21日利息支付日前不超过10个工作日也不低于5个工作日,向持有人、受托人和主要支付机构发出通知,但远洋集团并未能根据说明书的时间通知,已违反了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投资者有权向其进行维权。

在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企业需要谨慎对待类似债务延期兑付的事情,看似一笔微小的“推迟”,很容易引起投资者的焦虑和关注,甚至引发债务危机和公关危机。

境内债“刚兑”压力

所谓永续债,又称无期债券,具有可“股”可“债”的特点,它并不规定到期期限,持有人也不能要求清偿本金,但可以按期取得利息。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限制。

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指出,按照偿付次序,永续债可分为高级永续债和次级永续债。高级永续债指偿还次序与其他普通债务等同的永续债,次级永续债指清偿次序劣后于普通债务但优先于股权的永续债。永续债融资因金额计入权益板块而非负债板块,在财务报表中可起到“修饰”作用。“三道红线”之下,各大房企也纷纷利用此工具,如招商蛇口、绿城中国、雅居乐等。

对于远洋此次票息递延支付,有资深人士指出,远洋发行的这笔永续债是次级永续结构,可以递延支付,并进行累计。尽管不算传统意义上的违约,但信号意义依然不好。另有分析师认为,债务偿付是一个企业的“门面”,如果不是企业自身债务状况“迫不得已”,一般都会按时支付利息。

据远洋集团此前披露,2022年到期美元债5亿美元,其中2亿美元已于2022年1月完成再融资,剩余3亿美元计划于4月偿还。下一笔美元债到期为2024年,并且后续无集中到期压力。

远洋集团目前的“刚兑”压力主要在境内债。记者了解到,2023年远洋有5笔到期债务,总额超72亿元,此外还有到期利息需要一并支付。

近期,远洋集团也多次以数据中心运营设施开展融资租赁。2月27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广东瑞和、南方云泰以其拥有的部分运营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与诚通融资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约为4.75亿元,租赁期限为五年。

3月10日,远洋集团再次发布公告称,江苏云泰及北京云泰以其拥有的数据中心运营设备设施作为租赁标的物,与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约为3.75亿元,租赁期限为六年。

少数股东“吞噬”利润

目前远洋集团2022年财报尚未发出,从2022年上半年数据表现来看,远洋集团的运营状况并不乐观。

2022年上半年,远洋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34.1亿元,同比增长14.1%;净利润1.07亿元,同比下降94.4%。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上半年远洋集团归母净利润为-10.9亿元,首次出现亏损,去年同期为盈利10.1亿元。

远洋集团在公告中解释称,归母净利润下滑,主要是由于美元贬值幅度较大造成汇兑损失、期内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出售附属公司权益的收益等非核心业务利润有所减少。

记者注意到,2022年上半年,远洋集团归母净利润虽亏损10.9亿元,但少数股东所得利润却是正增长,为11.95亿元,较去年同期还增长了30.32%。

少数股东“吞噬”利润,进一步缩小了远洋集团自身的盈利空间,甚至背后还暗含“明股实债”的隐患。此前有分析师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辨别“明股实债”,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权益与利润之间的“剪刀差”,“剪刀差”越大,“明股实债”的可能性就越大,这背后的隐性风险无法估量,容易让市场对于企业基本面的判断产生偏差。

截至2022年上半年,远洋集团在手货币资金为196.41亿元,较2021年末下降27.5%。

房地产行业的困局,引发各大房企对于现金流的重视,而逆周期发力,关键在于稳定销售,销售回款仍然决定着远洋集团未来能否维稳的基础。

2022年1-12月,远洋集团累计协议销售额约1002.9亿元,同比下降26.4%;累计协议销售楼面面积约615.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8%。2023年前2个月,远洋集团累计协议销售额约83.6亿元,较去年同期有小幅增长。

就在3月22日晚间,远洋集团发布盈利警告,预计2022年度可能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50亿元至180亿元。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27.29亿元。(记者 王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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